本招标项目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汉区行审字[2024]2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鑫盛光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30.00%、自筹资金7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 工程规模:计划在汉中市中心城区合适点位新建新能 、源汽车智能充电设施约1500个(包括直流快充桩、交流充电桩、液冷超充)社会公共停车车位,驻地停车车位(包含小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园区等)、专用车位(包含公共交通、物流、环卫、警务用车等)。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建设智慧充电桩、光伏雨棚、膜结构雨棚、智能道闸、集成式移动休息室、地面硬化及铺装、智能充电调度控制中心、配套变压器和电缆;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7023541gwb4fuz48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为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设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施工具体内容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3.1 标段名称: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③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但须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委派。
3.2 标段名称: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必须以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投标人牵头单位。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2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总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能查询(外省企业应在相应外省入陕登记信息查询网站能查询);
5.1 请于 2024年04月09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4月14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3日 13时0分 ,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后,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
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4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 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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